公告 启事 声明 遗失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催收公告
甘肃凯撒龙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甘肃利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务承担人):借款人于1999年12月7日向我行所属原西湖支行贷款1000万元。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担保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甘肃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人):借款人于1996年4月26日、8月7日、11月4日、1997年6月3日、1998年10月27日、12月31日、1999年12月27日、12月30日先后向我行所属原荣达支行贷款9笔,金额2032万元。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14545648元及相应利息。
兰州广武商厦有限公司、兰州广武商厦有限公司广武通讯商场(借款人):借款人于1999年1月5日、10月13日、2000年1月13日、1月18日、2001年6月10日、6月26日、7月16日、7月26日、8月30日先后向我行所属兰园支行贷款9笔,金额600万元。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6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兰州西兰物资总公司、兰州西兰实业总公司、兰州西兰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借款人于1995年3月14日在我行原兰州新技术开发区信用社贷款260万元;1995年5月17日在我行原西固区城市建设信用社贷款100万元、1998年3月20日在我行原靖远路信用社贷款50万元;1997年12月11日、1998年3月9日在我行兰州城市合作银行贷款1000万元;1995年9月12日在我行原拱星墩信用社贷款200万元;1997年1月22日在我行东方红信用社贷款50万元;2001年9月14日在我行三金支行贷款50万元;上述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1630万元及相应利息。
兰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债务承担人兰州大翔典当行):借款人于1996年7月10日在我行金昌路信用社贷款190万元。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120万元及相应利息。
廖龙(借款人):借款人于1998年4月22日向我行所属原火车站支行贷款合计9笔,金额共计600万元,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6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现向上述债务人公告催收,请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
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8818705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催收公告
兰州陇峰经销部(借款人):借款人于1997年6月4日向我行所属原兰州中鑫城市信用社贷款28万元,期限11个月。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27.8万元及相应利息。
钱惠萍(借款人),谢洪德(抵押人):借款人于1997年6月4日向我行所属原东方红支行贷款3万元,期限9个月。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抵押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3万元及相应利息。
兰州兴业有限公司(借款人)、兰州天达电子有限公司(保证人):借款人于1997年6月13日向我行所属原兰州中鑫城市信用社贷款29万元,期限11个月。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保证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28.7万元及相应利息。
兰州光大科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兰州威宏电子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保证人):借款人于1999年4月12日向我行所属原三金支行贷款10万元,期限2个月。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保证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14年5月13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3.2万元及相应利息。
现向上述债务人公告催收,请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8818705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公 告
根据甘机编发〔2011〕2号文件精神,原甘肃省劳动科学研究所(法人为张庆信,法人证号为162000000355,机构代码号为43800395-1)已于2011年3月撤销,原法人资格证注销。现予以公告。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启 事
王晓锋,请你务必于2014年6月12日前到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第二工程处报到上班,逾期单位将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第二工程处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遗失 沈荣根甘262000802712(00)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印章,声明作废。
公 告
田丰,因你历年来拖欠医保个人承担部分,经我单位多次催缴未果,已严重影响到单位整体医保办理事宜。现通知你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来我单位办理医保等相关事宜,逾期后果自负。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榆中高寒农业试验站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公 告
朱青富、杨玉霞、王海霞、朱小兰你4人分别自2014年1月1日、1月16日、3月16日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私自离岗并与单位长时间失去联系,请你们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回单位报到,逾期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声 明
杨敏、冯涛、王斌、张茜、孔令军5名同志为我公司合同工,从2006年至今上述5人先后以长期学习、长期患病为由离岗,期间我公司多次通知其5人前来上班,均未理睬,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我公司在此声明,限上述5人自登报之日起15日内前来公司办理用工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解除与我公司劳动用工关系。岷县供电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遗失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焦李然201426062号就业协议书,声明作废。
遗失 金昌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203000820011号芨岭铁矿采矿许可证正、副本(2008年7月30日由金昌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声明作废。
公 告
窑街煤电集团甘肃金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高三元、赵斌、蔡刚3人,因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限本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本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将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窑街煤电集团甘肃金能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遗失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花5116152012060055003号毕业证,特此声明。
遗失 王灶代武房权证城字第010276号房屋所有权证,声明作废。
遗失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崔志龙(2010)甘教高毕择字第01083801177号择业证,声明作废。
遗失 张涛6246065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声明作废。
遗失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兆(甘教2011)毕字第13954000492号就业报到证,声明作废。
遗失 甘肃省第九建筑工程公司(甘)JZ安许证字(2005)620800788-05号安全施工许可证副本,声明作废。
遗失 兰州理工大学孙文文13220107号学生证,声明作废。
遗失 唐炜甘职高资字NO.6240447号高级工程师证(评审时间:2010年12月27日),声明作废。
遗失 宋梦飞115620949号择业通知书,声明作废。
遗失 兰州大学2013届毕业生李春艳(甘教2013)毕字第10730002655号报到证,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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