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子彪)两男子酒后驾车实施抢劫获刑罚。6月17日记者获悉,岷县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依法判处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路某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经审理查明,宋某、路某某均生于1986年,系岷县农民。今年1月15日凌晨2时许,宋某、路某某酒后商议,由宋某驾车在岷县岷阳镇拦截车辆进行抢劫。随后两人在岷县人民检察院门口将一辆出租车拦截,宋某持斧子相威胁,抢去出租车司机罗某某现金20元后,路某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而宋某驾车逃跑,后于当日11时许到岷县公安局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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