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子彪)到邻居家要酒喝遭拒,男子竟持刀将其捅成重伤潜逃7年。7月13日,记者获悉,岷县法院以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经查明,2007年2月12日16时许,王某来到邻居卢某家称其要喝酒,卢某说他忙得很。王某就说你和你丈人不是好人,来人不给酒,今天酒不给不成。发生争吵后王某右手拿着一把单刃刀将卢某戳伤,致卢脾脏破裂。经鉴定卢某损伤属重伤,伤残等级为七级。王某作案后潜逃。2014年9月29日晚8时许,警方掌握到外逃的王某回到家的信息后将其抓获。另查明,事发后王某家属与被害人卢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3500元(已履行),取得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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