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野)9月27日,以河南籍男子侯国亮为首的5被告人,分别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破坏交通设施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4宗罪在兰州中院受审,这是该案继4月19日开庭后发回补充侦查后的第二次开庭。27日庭审时,其中一名聋哑被告人一改第一次开庭时对所犯罪行不知情的表述,当庭表示其与主犯侯国亮均参与了两起杀人案件及指控的其他盗窃案件,主犯侯国亮仍坚称其系主谋,对指控案件“一肩扛了”。该案将择期宣判。
2011年,时年33岁的侯国亮在兰州打工期间,结识了聋哑人“哑巴”,见哑巴聪明好使,便打起了唆使哑巴抢劫谋财的主意。2012年2月6日,侯国亮和哑巴在定西路某KTV附近将单身女子童某劫持至侯国亮的面包车上,抢走千余元现金及手机等物,在逼问银行卡密码无果后掐死被害人抛尸灭迹。
同年4月17日,侯国亮重金邀请在北京务工的老乡段清军来兰为其“打工”。5天后,段清军随侯国亮和哑巴在城关区铁路局附近,将醉酒男子邸某强行拖入车中开往青白石附近一山沟。直到此时,段清军才知晓“高薪工作”竟是帮侯国亮谋财杀人。待侯国亮、哑巴搜刮邸某随身钱财索要银行卡密码未果后,3人用钢尺等物将邸某打死后抛尸山下。但侯国亮唯恐邸某气息未绝,下山后又让段清军、哑巴将邸某扔至一山洞方才离开。
早在侯国亮等人杀人劫财之前的2011年7月至8月间,他就伙同哑巴及永登男子李博在城关区南河道附近将马路上100多个下水井盖和井座盗走。除此之外,侯国亮还伙同哑巴两人盗走了300余个下水井盖和井座。2012年4月,侯国亮、哑巴、李博及侯国亮弟弟侯海亮4人窜至兰州新区又盗走20余个下水井盖和井座。
在偷盗井盖之余,侯国亮和哑巴还分别于2011年6月、2012年3月在永登和白银盗窃五菱面包车两辆。2012年4月,两人在银滩大桥某加气站还窃得电缆一盘。上述涉案赃物除汽车外,均被侯国亮低价卖给在雁滩经营废品收购的河南老乡李义营,所得赃款被其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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