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子彪) 未查看路况,出租车司机张某某就发动车辆将雇主1岁女儿碾死。3月16日,记者获悉,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日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经查明,2013年10月1日17时许,张某某接到安某某让其帮忙到兰州买汽车配件的电话后,驾驶出租车来到定西市安定区,将车停放在安某某的汽修店门前。安某某及其妻相继上车,在与张某某聊天过程中,安某某认为出租车有些挡路,要求其将车挪一下,张某某在未确认行车是否安全的情况下,驾车向右前方行驶,将在车辆右前轮附近玩耍的安某某的1岁4个月大的女儿碾压致死。案发后,张某某向被害人亲属赔偿32万元,取得其亲属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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