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区受灾群众应急期
救助28日起改为货币发放
本报岷县7月28日讯(记者齐兴福)根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研究决定,岷县漳县6.6级地震受灾群众应急期实物发放救助7月27日结束,7月28日起改为货币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
7月27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实施货币发放的紧急通知”。据了解,岷县、漳县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从7月22日开始,8月5日结束,共计15天。应急期受灾群众救助人数按照7月23日各地上报的数据为准,其中岷县154736人,漳县45360人。
通知称,应急期救助由实物发放改为货币发放后,如有群众继续要求以实物发放的,应尊重群众意愿,继续发放实物。(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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