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东营市老龄办获悉,东营市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
据了解,自2010年8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提高2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00元。东营区、河口区两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360元;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三县的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33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达到1620元;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达到3600元。据统计,新标准的实施,将使近1.9万名城乡困难老人、3400余名农村五保老人受益。 (通讯员 许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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