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三点左右,广饶县公安局大王分局的民警接到张女士的报警,称自己被人殴打,请求民警予以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原来这天中午,张女士到刘先生的家里推销鞋油,刘先生不想听,就叫张女士赶快走开,但张女士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对自己的产品夸夸其谈。
看到张女士如此的“不识趣”,刘先生觉得很反感,就想把张女士推出去,双方由此发生了争吵。随后,双方争执后矛盾升级继而发生互殴,冲突中张女士的脖子被抓伤。
因为张女士伤势无大碍,办案民警耐心对双方做思想工作,当事人认识到了各自的言语行为都存在过错后,表示愿意承认错误,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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