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饶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正在231省道李鹊镇路段执勤时,沿231省道由北向南驶来一辆重型半挂车。当民警查验驾驶员的证件时,该驾驶员先是要让民警“照顾一下”,言语纠缠了许久,但执勤民警一再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该驾驶员才将驾驶证、行驶证交到民警手里。
之后,民警因该重型货车尾部放大号不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处以罚款。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该驾驶员交给民警的驾驶证上载有韦某的名字,但该驾驶员在被处罚人一栏签字时,却签上了施某,这引起了民警极大的怀疑。为了辨别真伪,防止他人驾驶证被错误录入处罚系统,民警带领该驾驶员直接来到交警中队办公室,经过公安网络进一步核实该驾驶员的身份。
当民警按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上载明的身份证号输入公安网时,网页显示的驾驶员信息是吉林省四平市韦某。在民警的追问下,假“韦某”终于道出实情:原来,假“韦某”真名叫“施某”,其本人有一本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但该驾驶证不能驾驶重型半挂车,于是施某为了驾驶比准驾车型更高的车型,就动起歪脑筋,伪造了一本他人的驾驶证,贴上自己的照片,开始冒充起“韦某”来。
目前,施某因伪造驾驶证,被广饶交警大队处以罚款二千元,并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其本人实际拥有的B2驾驶证被降级为C1证。
(记者 张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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