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晚,广饶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永安路田门村附近路面上倒着一个人,受伤严重,请求出警。值班交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后,受伤者已被送往附近医院,民警在事故现场只看到受伤者的一双鞋子,经仔细搜寻,还找到了疑似肇事车辆车灯罩的几块碎片,别无其他线索。
民警勘查完现场后,立即赶赴医院了解情况,得知受伤者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已经死亡。第二天,民警对在事故现场提取的可疑碎片进行了分析比对,得知这种碎片很有可能是微型载货汽车大灯的灯罩碎片,于是基本确定了肇事车辆车型。之后,民警调取了事故现场最近的一处监控资料,发现在案发时间段内确有一辆微型货车经过了这处监控录像,但无法获取车辆的前车牌和驾驶员体貌特征等关键信息。
民警只好沿路查询,继续扩大侦查范围,并连续调取了十多处监控卡口资料。在案发第九天,民警在调查傅家路与永安路交叉口的监控时,发现肇事嫌疑车辆在案发前是沿东西走向的傅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永安路左转弯行驶到事故地点的。
民警由此推断,该车很有可能就是附近高庙村的,经对该村口监控调查,最终发现肇事嫌疑车在当天多次出入该村。
民警立即给车主打电话,要求其驾车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案发后第十天上午,嫌疑人驾车来到交警大队投案,但令民警意外的是,嫌疑人开来的这辆车完好无损,丝毫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迹象。
原来,该车两个前大灯都是新的,与该车的出厂年份根本不符合。在证据面前,嫌疑人张某终于承认了事发当天交通肇事并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
当晚21时28分,张某驾驶微型载货汽车载着朋友高某外出,当沿永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天门村口附近处,突然发现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意识到可能是撞人了;但张某自认为当天正下大雨,路上没有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现事故,遂驾车逃逸。逃逸之后,高某将张某的车辆藏于自己家中多日,张某的姐夫臧某帮忙买来损坏的前挡风玻璃和前大灯等配件,并进行了更换。
目前,肇事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高某和臧某因为隐匿、毁灭证据均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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