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9时许,广饶县公安局稻庄派出所民警照例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未悬挂车牌的黑色大众轿车,民警遂依法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盘查。经检查,发现该车的后备箱内有一长约1米的自制长枪。这一可疑情况引起了巡逻民警的高度警惕,并立即将该车驾驶员李某控制。经检查,该枪长110厘米,枪托、撞针、枪管、消声器、扳机、枪膛一应俱全。据驾驶员李某交代,该长枪系其从2015年6月份开始着手制作,历时近6个月完工的一支枪支。后民警在对李某随身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其手机内存有另外一张“精致”长枪照片。
对于手机内长枪照片,李某称上网浏览枪支照片时下载到手机内保存的。为了进一步深挖线索,治安大队进行立案调查。到案后,李某仍谎称手机内照片为网络样图,但细心的民警发现了该图片中存在的多处破绽。在强大的审讯压力下,李某交代其手机所拍摄的枪支也系自制枪支,放在稻庄镇侯某住处。1月11日,治安大队、稻庄派出所迅速协同组织抓捕,并在稻庄镇某砖厂将侯某抓获,并先后查获自制长枪2支,射钉弹106发、钢珠弹89颗和无缝钢管、枪托等半成品若干。
在侯某家中,办案民警发现院中有数枚铜质弹壳及带有洞孔的铁桶,地板砖等,原来在1月10日晚,侯某在家中对自制枪支的威力进行测试,因枪支威力惊人,枪支所射出的钢珠击穿铁桶后又射穿墙边一地板砖,并在墙上留下弹坑。经查,李某、侯某二人对结伙非法制造枪支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两人自2015年6月份开始“自学”制作枪支,并相互“交流研究切磋”。1月9日下午,因李某在侯某家中发现侯某制作的枪支极为“精致”,便拍照“留念”,不料次日便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广饶县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侯某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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