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4日0时34分许,张辉 ( 男 , 身 份 证 号 :220422199302064715)醉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胜泰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胜发街路口西侧处发生交通事故,后多次通知张辉拒不到案,现申请对张辉公告告知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3月11日
新闻推荐
后厨出餐实时看 餐盒有了“安全锁”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网络平台推行“平台互联+明厨亮灶+食安封签”
本报讯3月8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东营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举办东营网络订餐“平台互联+明厨亮灶+食安封签”,为消费者打造“...
东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东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