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2日讯(记者吕增霞)为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决定2019年继续组织实施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引进部分重点院校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到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选聘计划数达6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安家费10万元,5年服务期内每月再发放补助2000元。
据悉,引进范围包括: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国境外著名高校按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名条件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9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于2019年5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截至2019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此外,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市外在职人员均可应聘。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4月30日8:30-5月19日17:00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19年4月30日11:00--5月20日17:00。资格初审完成后,将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dywsjk.dongying.gov.cn/)公布选聘计划调整情况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市属公立医院自主组成考评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其他单位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评价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对满编单位可追加编制,按照“编随人走”原则进行专项管理。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根据考核情况,引进人才可按照“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适当在市直单位之间交流使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市或最低服务期满不再续聘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财政部门予以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政策咨询电话:0546-8331780(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46-8901617/8901616(东营市人民医院)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0546-6070636(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6-8337313(东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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