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东营市出台《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对东营市60周岁至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80元至200元不等的补助。此举是将低保老年人分类施保、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统筹合并,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合并后的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规定: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规定补助。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用于老年人基本生活、养老服务、护理等方面支出,与低保金分别标注,将通过金融机构同步社会化发放。同时规定,在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查和动态调整时,以上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记者 李玲 实习生 李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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