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振 报道
12月3日上午10时,2019年东营市“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在金水北区广场举行。
■骑电动车:五必须 十禁止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应用,涉及电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急速增长并且愈演愈烈,电动车安全出行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问题。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今年1至10月份,涉及电动车的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部事故的38 . 7%、38.4%,特别是50岁以上的电动车驾驶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到了总数的80%、79.35%。
在此次主题活动中,交警宣布:为切实加强东营市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东营交警自10月底开始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电动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将按照“能挂尽挂”原则,对除电动摩托车、盗抢嫌疑车辆以外的全部电动自行车免费挂牌,纳入管理。2020年6月1日起,不再办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同时,东营交警联合工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从生产、销售、运营、安全等多个渠道进行严格管理,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的查纠力度,确保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倡议全市广大市民群众尽快就近为电动自行车挂牌,同时做到驾驶电动自行车“五必须”、“十禁止”:
一、五必须
1、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
2、佩戴安全头盔;
3、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时靠右行驶);
4、按照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5、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二、十禁止
1、禁止骑车玩手机;
2、禁止饮酒、吸毒后驾驶;
3、禁止逆向行驶;
4、禁止闯红灯;
5、禁止超员(只允许搭载1人);
6、禁止有非机动车道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7、禁止改装车辆;8、禁止安装太阳伞、载货架等;9、禁止驶入高速公路;10、禁止乱停乱放。
■电动车骑乘人员:请佩戴安全头盔
在此次活动中,志愿者也向全体市民发出了佩戴头盔倡议。据了解,在东营市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死亡人员中,大部分是由于未佩戴头盔致使头部颅脑损伤,给居民带来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失。
金水社区网格员在活动中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倡议。电动车没有挂牌要先挂牌后上路。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要做到居民和孩子“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以身作则,并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号召居民朋友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做到“五必须、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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