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大巴。本报记者李升 通讯员韩毅 王亚娟 摄
本报讯(记者李升 通讯员韩毅 王亚娟)“挡风玻璃包成这样,挡住视线,高速公路上行车不怕危险吗?”11月1日上午,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宁和大队民警在康临高速临夏收费站及时制止了一辆发生事故后欲上高速行驶的“带病客车”,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1月1日10时许,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宁和大队交警在康临高速临夏收费站例行检查时,一辆车号为甘J659XX宇通大型客车准备驶入临夏收费站,领卡进入高速公路。细心的交警注意到,该车的车身不但外部泥泞不堪,号牌浑浊不清,而且车身前部全部用纸箱板和塑料胶带粘贴,包得只剩下一部分挡风玻璃,严重影响驾驶员视线。交警经询问得知,该车并未运载乘客,由于此前在合作市区发生追尾事故,导致挡风玻璃破碎,司乘人员在简单粘贴处理后低速行驶到此处准备上高速公路回临洮。得知这一情况,民警立即阻止该车驶入高速公路,并对驾驶员这种漠视安全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责令车主对车辆号牌及车身外部影响视线的污泥进行清理,并通知就近修理厂维修好前挡风玻璃后方可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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