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家住甘南路379号的住户向本报新闻热线8403333反映,在小区没有物业的情况下,有人竟以看大门为由,在小区院内安装车位锁出售给车主,并未经物价部门许可收取停车费。
门卫:划分车位是为了小区安全
该住户称,以前小区院内没有固定车位,可近期门卫安装了车位锁,以150元的价格出售给车主。还有车主反映,门卫夫妇每月向他们收取80元停车费,没有停车发票,给的是收据。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院内用黄线划分了停车位,安装有17个地桩车位锁。院内站着两男一女,一名男子说:“小区没有物业,我和媳妇是原来的兰州陇海物业公司派来看门的,负责打扫院落。”记者询问车位锁和停车费时,该男子回答:“为了小区安全,我们才将车位进行了划分,车位锁并不是我们卖给车主的,是车主自愿掏150元买的,我和另一男子只负责安装。”
陇海物业:门卫与我们没关系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兰州陇海物业公司。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说,该小区一直没有聘请物业公司,小区连名字也没有,水、电、暖等费用由住户代表收缴。他们公司今年4月份曾经接管过,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终止了物业管理合同。门卫姓赵,曾是他们公司的人员。合同终止后,他们并没有派小赵去当门卫,其所做的一切纯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没有关系。
当日下午,记者向市物价局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取得许可就收费属于违法行为。车主可以拿上收据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一旦查实将进行相应处罚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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