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霞)两年前参与抢劫,小鑫面临着法律制裁。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小鑫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让他重返校园。8月29日,经过考验期,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小鑫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据悉,这是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首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共有5名失足未成年人将不被起诉。
在校学生实施抢劫
2010年7月6日20时许,15岁的小鑫与在校生刘明、王涛预谋后,在城关区甘南路兰州一中附近的书报亭处,将该校学生邓某拦截后实施抢劫,被路人制止抢劫未遂。
2011年3月16日19时许,白刚、刘向伙同刘通宇(另案处理)在城关区平凉路一楼道内,抢劫被害人吴某现金人民币10.2元、“诺基亚”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760元)。
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
5名被告人在案发时年龄均在15周岁至16周岁,接手这两起案件后,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们备感痛惜。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这群孩子的法律意识都很薄弱,在实施抢劫行为时,甚至抱着“玩”的态度,他们因一时糊涂而触犯法律,事发后后悔不已。在对每个孩子进行了综合评估后,检察官认为,5个孩子虽触犯法律,但主观恶性较小,也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于是,检察官认为可以对5人附条件不起诉,本着 “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原则和“惩教相辅、情理感化、启育新生”的工作理念,城关区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决定对小鑫等5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限为6个月。
重塑信心尽快回归社会
6个月的考验期终于结束了,鉴于5名少年在考察期内均能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帮教和监管。8月29日,城关区检察院对他们作出正式不起诉处理。当天,5名孩子和他们的家长与检察官坐在一起,认真听取了检察官的谆谆教导。白刚激动地说,他害怕曾经的刑事污点成为“标签”跟随自己一生,影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现在思想包袱没有了,自己感觉轻松了很多。
据悉,今年城关区检察院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帮助更多像小鑫等迷途知返的未成年人重塑生活信心,尽快回归社会。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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