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海瑞)作为今年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兴办的“10项32件”实事之一,今年年初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实施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店1000个。11月19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建设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店1024家,其中兰州市151户,酒泉市89户,庆阳87户,张掖86户,平凉85户,天水78户,定西77户,武威75户,白银74户,陇南72户,临夏53户,甘南42户,金昌30户,嘉峪关22户。
据了解,“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主要通过食品经营户自愿申请,全省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户,只要主体资格合法,经营时间1年以上;经营场地20平方米以上,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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