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游客众多 新华网资料图
商报讯 (记者 李彦琴) 旅游途中遭受购物陷阱怎么办?旅途中权益受侵害又该怎么办?昨日,省旅游执法总队公布了2起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同时发布了旅游出行维权提示、旅游购物中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外出旅游如何维权以及春季出游温馨提示等四项旅游提示,倡导游客外出旅游理性维权。省旅游局还公布了15部旅游投诉受理电话,方便游客维权。游客也可通过登录甘肃省旅游局网上投诉受理平台——甘肃省旅游政务网http:www.gsta.gov.cn,以及甘肃省旅游公益服务热线12301,为旅游出行维权。
超范围经营 2家旅行社被处罚
去年8月下旬,省旅游执法机构获得线索:甘肃省某旅行社在无出境游资质的情况下以本社名义从事出境游广告宣传。省旅游执法机构为核实违规广告宣传情况,及时派出工作人员以游客身份进行了暗访调查,发现这家旅行社在未取得经营出境旅游资质的情况下,从事出境游业务。该旅行社不具有经营出境游业务资质,也没有相关资质旅行社的委托授权文件,自2012年元月以来零星开展出境游业务,最终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的罚款等处罚。去年9月上旬,省旅游执法机构对兰州市部分旅行社进行了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甘肃省某国际旅行社的一个服务网点直接以营业部名义开展业务,涉嫌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被检查人作为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了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以营业部名义与游客签订合同,并以营业部名义开具收据,这无疑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省旅游执法机构对该国际旅行社处以警告,并责令该服务网点停止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处1万元的罚款。
15部电话受理游客旅游投诉
省旅游执法总队公布了2起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显示,旅行社资质是否合法是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和旅游消费维权事件发生的要素之一,省旅游执法总队发布的旅游出行维权提示首先就提醒游客参团报名确认旅行社资质,同时合理选择出行旅游目的地并理性商定旅游价格,签订合同并保留证据、购买保险,在旅途中要提高旅游安全意识,理性选择购物,文明游览,自愿参加自费项目。旅游行程中发生服务质量纠纷时要及时投诉理性维权,把握投诉时效期。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的时效期限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计算的90天内,超过时效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后,在受理旅游投诉作出调解意见的时间为60日。省旅游执法总队昨日还公布了15部旅游投诉受理电话,方便游客维权。
【省、市州旅游投诉受理电话】
省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931)8826860
兰州市旅游监察支队 (0931)8871824
天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938)8272259
庆阳市旅游执法支队 (0934)8211283
平凉市旅游执法大队 (0933)4161376
白银市旅游局行管科 (0943)8244356 8238333
嘉峪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937)6321626
酒泉市旅游局行管科 (0937)2682507
张掖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936)8229595
武威市旅游局行管科 (0935)2220757
金昌市旅游执法支队 (0935)8316516
陇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0939)8213964
甘南州旅游执法支队 (0941)8212567
临夏州旅游执法支队 (0930)6918834
定西市旅游局业务科 (0932)8223318
新闻推荐
甘肃省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息预计定西、临夏、甘南、陇南、天水、平凉、庆阳等市州局部地方未来24小时内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商报讯(记者张云)兰州中心气象台昨日17时30分发布甘肃省雷电黄色预警信号,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受降水影响,预计定西、临夏、甘南、陇南、天水、平凉、庆阳等...
甘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甘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