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所驾车辆 杨某在接受处理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桑杰才让文/图)公交司机肩负着不可估量的重任,然而兰州公交集团第八分公司司机杨某不仅醉驾,还属无照驾驶,着实令人咋舌。目前,杨某醉驾一事交警部门仍在调查。
8月20日21时,兰州公交集团第八分公司承租人杨增万醉酒后驾驶该公司甘A46843号302路公交车在皋兰路与甘南路十字发生伤人事故后,杨某驾驶车辆以送伤者去医院为名,将车开到天水路高速口,被高速巡警拦截移送雁西路派出所,后被东岗交警大队民警带回并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经检测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14.83mg/100ml,属醉酒驾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然而令交警没想到的是,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民警发现杨增万的驾驶证于2011年2月25日就被注销。
据东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公交司机无照驾驶和醉酒驾驶属严重违纪行为,事发后,东岗交警大队责令公交集团第八分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做出相关措施:一、充分认识此次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杨某夜间、醉酒、无照驾驶营运车辆发生事故,虽然造成的后果不大,但是危害性极大。二、充分认识到公司管理中的缺位。杨某2011年驾驶证被注销,进入公司有没有人监管、审核其资格?管理是形式还是流于形式?三、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吸取教训。立即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把好车辆的技术安全关,把好人员的安全教育关。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中。
新闻推荐
兰州晚报讯(记者罗嫣)9月16日,记者从第23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艺术活动部获悉,9月23日至9...
甘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甘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