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0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甘肃省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告知工作规范(试行)》已于日前制定,规定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告知应该在相对独立、安静无干扰的场所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有2个责任告知人在场,不得采用电话、捎信、转告等方式告知。
《规范》规定: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告知是责任告知人将艾滋病检测确证阳性结果及其意义告诉本人和相关人,并提供医学指导与咨询的过程。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责任告知人是指为艾滋病检测结果阳性本人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并收到艾滋病病毒确认检测阳性报告单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和检验检疫机构的相关医务人员。同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在得知阳性结果后一个月内必须将自己的感染状况告诉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并负责促成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咨询和检测。因未将自己的感染状况告诉配偶或与其有性关系者,且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则视为故意传播艾滋病,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年满18周岁后,原监护人应将感染状况告诉本人,并负责促成其本人到责任告知单位接受相关医学咨询。因原监护人未将感染状况告诉本人而造成的他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原监护人将承担法律责任。检测阳性结果告知时责任告知人应出示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证检测报告单,同时在告知完成后告知人和告知对象填写《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告知书》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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