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责任,10月17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食品生产监管事权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甘肃省将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等25类食品的生产许可权下放到市(州)级监管部门。
在行政审批方面,市(州)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负责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除白酒和食用酒精)、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5类省食药监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建立完善本级食品生产许可档案;负责本市(州)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事项。
(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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