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定西讯(记者丁陆军)近日,定西市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确保政府合同全面履行,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有效维护政府机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共九条,对政府合同的定义、起草、审查和决定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办法》明确,起草政府合同,应当明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合同的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承办单位应当对合同的法律、经济、技术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或者风险较大的政府合同风险评估,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论证。《办法》规定,重大政府合同由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一般政府合同由承办单位内部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政府合同应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一般政府合同应当经政府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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