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静雯) 4月5日,记者从甘肃省环保厅获悉,去年7月至10月,省环保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与抽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了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和环保检测数据如实反映机动车排污现状,省环保厅印发《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规范环保检验工作。
部分机构私设名目违规检测与收费
从去年的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与抽查工作来看,有的环检机构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及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有的环检机构为省时省事没有首选简易工况和加载减速检测方法,还有的机构私设名目违规检测与收费,对规定应予免检并免费核发环保标志的车辆违规进行检测收费或收取环保标志费用。
为加强环检质量,消除负面影响,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州按照《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环检机构的监管。各市州环保局于4月30日前将辖区内环检机构落实要求情况报告省厅,对于拒不落实要求的,报省环保厅暂停其环保检验承检直至整改完成。
同时,各市州环保部门尽快与环检机构联网,完善技术监管手段,实现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在线监控、实时监管、自动甄别、自动审查等技术监管能力,减少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按时与省级监管平台对接联网,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要求。
建立环保检验机构“黑名单”制度
省环保厅对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检查未通过或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暂停其环保检验承检能力三个月,三次予以取消其环保检验承检能力且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相关申请,以上情况均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要求责令整改。对监管不力甚至纵容环检机构提供不实环保检验数据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此外,各环检机构检测人员应参加专业知识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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