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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横穿马路与骑车人相撞致其死亡 逃回老家两年多后被抓

来源:澎湃新闻 2017-12-13 08:33   https://www.yybnet.net/

两年多后,饱受丧母之痛的彭伟(化名)终于等来了正义。

2015年,大年初四,他的母亲范女士骑车在一条非机动车道上,与违法交通法规过马路的行人赵丽(化名)相撞,44天后因颅脑重创去世。此后,负主要责任的赵丽逃回甘肃老家,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后因涉交通肇事罪被网上追逃。

2017年12月9日,一封上海杨浦检察院发来的告知书寄到了彭伟家中。信中提及,“我院已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赵丽(化名)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的案件材料……”这意味着,逃逸两年多的赵丽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已处于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看完信后,彭伟长舒一口气,从母亲被撞到赵丽归案的两年多里,他经历了至亲离世,肇事者逃避、失联,又给他们家带来沉痛一击。12月11日,他在微博中贴出了告知书,宣告了赵丽被抓的“好消息”。12月11日,彭伟(化名)在微博中贴出了告知书,宣告了赵丽(化名)被抓的“好消息”。  图片来自彭伟微博

当日中午,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立即转发微博回应:两年了,民警一直没有放弃,范阿姨终于可以安息了。微博还特意@了彭伟:抱歉让你久等了。

彭伟(化名)与母亲合影。 图片来自彭伟微博

骑车人与违章行人相撞后离世

2015年2月22日,大年初四,和家人吃过晚饭后,55岁的范女士骑上电瓶车赶往单位。她惦记着单位里的两只猫,不管刮风下雨,每天她都会定时去给它们喂食。

下午5时49分许,范女士骑上了双阳路的非机动车道,此时,女子赵丽违反交通法规在这条道上逆向步行,准备横穿马路时,与范女士撞在了一起。

范女士被连人带车撞倒,当场后脑着地,被诊断为重度颅脑外伤,44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但是事故的另一方赵丽,在范女士去世不久后失去了踪影。

据彭伟透露,赵丽是甘肃人,本准备到上海找份工作,暂住在上海的远房亲戚家中。事故发生后,彭伟曾去赵丽的暂住地找她,“赵丽一句话也不说,当时她的亲戚就在旁边忙着撇清自己和赵丽的关系。”

彭伟称,赵丽后来也去过母亲所在的医院,“医院我没有见到她,她是直接问医生的。她直接问医生这个人还行不行,医生说估计不行,她就直接走了。”

2015年4月6日,范女士不治身亡。5天后,彭伟收到了赵丽的一条短信,她在短信中称自己家境困难,无力偿还债务。至此之后,彭伟再也没能与赵丽取得联系。

“事发后我曾希望警方能够对赵丽采取强制措施,但是我母亲当时在抢救,所以只能按照民事案件来处理,警方不能对她采取强制措施。”彭伟说,赵丽因此能够返回自己的老家。

范女士去世后,赵丽仍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警方处理此事。随后,警方对赵丽展开网上追逃。

2015年10月19日,在赵丽缺席的情况下,杨浦法院审理认为,这是一起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交警队认定,被告赵丽负事故主要责任,范女士负事故次要责任,被告人赵丽须承担70%事故损失,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逾77万元。

2017年9月,甘肃张掖警方发现了藏匿两年多的赵丽,将其控制。得知消息后,上海杨浦警方立即赶赴张掖,将赵丽押解回沪。

目前,赵某因涉交通肇事罪,已经被移送检察机关。

律师:“老赖”行为最重可判7年

上海申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忆恒认为,在本起案件中,赵丽涉嫌交通肇事罪,还可能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行人担主责的问题,邹忆恒解释,中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中,关于责任的认定,主要是参照侵权行为的定性原则,即哪一方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过错,就承担主要责任,与肇事者的主体身份或角色无关。

为何当时警方无法对赵丽采取强制手段?邹忆恒介绍,对一个犯罪嫌疑人采访强制措施,需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就这起案件而言,赵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是她所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受害人重伤或死亡。但由于范女士当时在抢救过程中,一般无法对当事人进行伤情鉴定,无法确定其是否死亡或重伤。

对于赵丽这样“老赖”行为的处理,邹忆恒说,根据法律程序,如被告拒不执行赔偿,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不能,法院可以将被告拉入失信人被执行名单,即俗称的黑名单。被拉入名单之后,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无法买卖或者租赁高档房产,还会被冻结和扣罚社会养老保险金。“老赖”唯一住房也可以被拍卖。

邹忆恒表示,如果上述所有的手段都起不到作用,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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