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方言)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全省要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认真落实各县市区制定的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三年实施方案,今年争取完成50%以上的建设任务,较大规模工程全部开工;2019年底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2020年扫尾验收。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达到国家贫困退出现行标准。
《意见》明确,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43亿元,其中58个片区县36亿元。对群众居住集中且具备供水条件的,将修建集中供水工程,管道铺设到村社,指导和组织群众自建入户供水设施;不具备入户条件的,修建集中供水点。水源水量不足的集中供水工程,完善配套工程及到户调蓄设施,增加调储能力,提高枯水期供水保障程度。存在工程缺陷的,配套改造相关设施,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居住分散无法修建集中供水工程,指导群众修建达标的分散工程。长期饮用水窖水的,根据实际配套水质净化设施。极度干旱年份出现季节性缺水时,组织力量及时定期送水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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