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有关意见,鼓励各地大力扶持发展“扶贫车间”,全省各类企业创办“扶贫车间”经过认定的,根据不同条件可获得2万元到6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3年全额贴息贷款、土地租金减免及用水用电补贴等多项政策支持。
“扶贫车间”是指以扶贫为目的,设在乡、村的加工车间,以解决农户尤其是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问题。各类企业等经济组织创办的加工车间,符合吸纳甘肃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0名及以上或占用工总数20%以上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条件,可以向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扶贫车间”认定申请。
经过认定的“扶贫车间”将得到多种财政奖补支持。“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农民工、大学生等返乡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为“扶贫车间”的,按有关规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属于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的“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用工总数20%以上,且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给予每个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甘肃省还将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等优先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3年,58个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3年全额贴息,非特困县区的财政部门提供2年全额贴息。
(据《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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