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省应急厅获悉,甘肃省政府发布了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火期,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控野外火源等命令。
根据要求,全省森林防火期原则上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草原防火期原则上为当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各市州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适时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在林区牧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文瑞田玥实习生丁玉凤桑倩倩
新闻推荐
据每日甘肃网消息记者日前从白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4月1日起,中华自然地质奇观、国家地质公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
甘肃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甘肃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