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于婷
日前,有市民致电本报热线反映称,他给朋友借了2万元,借期1年,留有借条,但近日因搬家将借条遗失,该市民担心没有借条将来不好催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些什么补救措施?
4月1日,记者采访了甘肃锦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向阳。对于市民反映情况,吴向阳律师表示,借条是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如果没有借条,一旦借贷双方发生纠纷,债权人就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己权益。建议市民,在发生借贷关系时,大额资金借贷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尽量转到对方户名的账户,并在用途一栏备注“借款”,这样即使没有借条,也有相关证据可以佐证。
如果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等不慎遗失,可以采取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录音证明借贷事实、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录音要注意取得的合法性,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如不慎遗失借条,不要先急着诉讼,而是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订立还款计划或协议。
吴向阳律师提醒,民间借贷关系是诉讼情况较为多发的借贷方式,因此市民一定要注意在借款时签订书面合同,注明利息等重要信息,并且记录交付过程,留下电子凭证或者书面材料,写清楚还款日期、方式等等。核实担保情况,对担保人、担保物要进行了解。抵押合同需要另外签订,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后,到相应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想要加强保证借款合同安全性的,可以咨询公证处是否支持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业务,一旦出现纠纷,无须起诉,就可直接执行。
此外,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与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新闻推荐
重庆餐饮公司状告武都“渝宗”火锅店商标侵权 法院终审判决:侵权成立
重庆火锅“渝宗”在甘肃开店了,正当市民大快朵颐时,两家火锅店打起官司,“重庆渝宗”状告“甘肃渝宗”侵权。4月3日,甘肃省高...
甘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甘肃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