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6月11日省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六起案件的同时,公布一组数据。
截至6月10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568件2008人,提起公诉299件2044人,其中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起诉14件303人,以恶势力犯罪起诉191件1362人;对342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75人,纠正漏捕121人,追加起诉151人;发现涉黑、涉恶、涉伞线索530条,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128件。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组建了122个专门办案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制定出台《甘肃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审查报批规定》,要求各级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在提起公诉前,需经专门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后层报省检察院扫黑办审查把关,确保定性准确、打准打狠。截至目前共备案审查316件,其中改变公安机关定性75件,省检察院改变下级院定性34件。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驻后,针对中央扫黑除恶19督导组指出的对下指导不力、案件进展缓慢的问题,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提出了加快办案节奏、缩短诉讼周期,加强量刑建议、体现从严从重,加强监督效能、不留打击死角的工作要求。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改进办案理念,对基本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的案件,边起诉边补强证据,全省50个办案组放弃节假日休息,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50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集中起诉,深挖彻查涉黑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发现“保护伞”线索4条,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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