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岭南人家”业主:
我公司开发的岭南人家小区11--16#楼已竣工经验收合格,符合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现定于2012年5月8日交房。请业主带齐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明、入伙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岭南人家物业服务公司办公室办理交接房手续。在此,谨祝全体业主入伙大吉!生活愉快!
特此通知!
广西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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