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记者姚颖盈)日前,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关于2013年广西高考考生档案的有关说明》,从今年起,广西招生考试院不再向录取学校提供与电子档案相一致的纸介质档案。
据悉,为了适应网上录取的需要,我区高考考生档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电子档案,用于高考录取。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 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内容。考生的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信息确认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信息确认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部门建立,并由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给录取学校。第二部分为纸介质档案,为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或人事 档案。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所在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建立。
在我区录取的大学新生,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一律由其毕业中学或其档案管理单位负责提供,考生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负责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交由考生本人亲自带到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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