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讯
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自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以来,专门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内容,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013年1月至6月,该庭共审结各类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167件,占该庭审结民事案件的37.6%,使她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通过努力,该院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拓宽维权渠道,重视弱势群体维权。妇女儿童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受各种因素影响,她们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不强。针对这些特点,民一庭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设立了专门的维权合议庭,同时加大部门间的合作,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例如,该庭与救助站、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等单位成员齐抓共管,联合社会力量,积极维权。同时,该庭十分重视依法保护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特殊权利,如获得抚养、教育权,获得健康成长的环境权等。
强化针对性案件调解,切实维权。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大多数是婚姻家庭类案件的特点,该庭从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角度来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创新工作机制,认真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纠纷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纠纷,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尽可能采取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以降低诉讼成本,促成双方和解,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不断创新维权方法,提高妇女维权实效。形势的不断变化,维权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必须不断创新维权方法。该庭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受暴妇女联合支持项目”和“反对性别暴力十六日行动项目”等,通过项目实施,开展更多更广泛的社会性别培训、受暴妇女支持、修订村规民约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维权力度和水平。逐渐树立妇女儿童发展基金的品牌和影响力,更多地汇聚社会力量,救助困难妇女儿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关注妇女儿童维权的热点难点,重视源头参与,多方协调呼吁,赢得社会广泛重视支持。通过开展各种项目,进一步提高维权力度和水平,逐渐树立妇女儿童形象品牌和能力。同时,加强法律宣传,从根本上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加强维权服务,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广泛争取各种社会资源,服务弱势妇女群体。加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力度,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委办设在妇联的优势,加大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牵头协调能力,积极协助政府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步入依法行政的轨道,并不定期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调度,督促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院2009年底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每年开展各项妇女儿童工作10多项,2011年1月便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覆盖到乡镇法庭,2009年至2013年,到乡镇进行妇女儿童维权专题宣传60多次。今后,该院还将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工厂、联系村等。
(王川
覃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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