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蓝彬彬通讯员谭德军)近日,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出台了18岁以下“青少年—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试点项目,即从2014年4月至12月期间,18岁以下广西籍贫困家庭患先天性重大疾病,在广西区人民医院等12家医院通过一次性手术治愈且享受城镇医保或新农合医保政策补偿后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患者,均可申请该救助项目以获得1万元救助。
据悉,符合条件的患者需按要求填写该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医学材料和家庭贫困证明,由县(区)级以上红十字会初审后,逐级报送至广西红十字基金会审批,经审核批准后将《救助通知书》送达患者亲属。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患者持《救助通知书》到广西区人民医院等12家项目救助定点(合作)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患者出院后,救治患者的医院将加盖医院公章的同意救治患者的《救助通知书》、疾病证明书(出院证)、住院收费收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至广西红十字基金会,经广西红十字基金会核定后直接将救助款拨付到医院账户,用于支付患者在医院的手术治疗费用。
记者从广西红十字基金会了解到,目前已有30多名患者获得了该项目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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