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百里者半九十。“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不是一阵风,不是心血来潮的权宜之计,而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新农村、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打造新风貌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按照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安排,整个活动分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每一阶段为期两年,目的是通过8年乃至更长时间持续不断的努力,使全区乡村面貌发生明显的、全面的、稳定的、不可逆的根本改变。
——摘自《彭清华在全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电视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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