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晓华 通讯员肖本源)日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对清明节前后前往我区边境地区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按照通知要求,清明节前后(3月20日至4月30日),对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属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伍军人以及烈士家属,或悬挂祭扫活动横幅等明显标志标识,前往我区边境地区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的区内外车辆车队,凡通过我区范围内的所有公路(含桥梁、隧道和城市道路)收费站,免收车辆通行费。
另外,通知还要求,全区交通运输各级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应急预案,迅速通知所属收费站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前往我区边境地区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的区内外车辆车队便捷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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