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邕宁司法)近日,邕宁区司法局组织77名社区服刑人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目的是警示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认罪服法、服从教育改造,
会上,由社区服刑人员莫某和梁某进行正反典型发言。莫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因吸食“K粉”“神仙水”等两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也因此受到司法局的两次警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八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将被收监。会上,莫某十分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保证在余下的社区矫正时间里要好好服刑,珍惜最后一次机会。梁某则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刑12年后转为假释。梁某说,12年的牢狱生活,使他深刻地体会到法律的威严以及自由的可贵。在监狱中,想见到亲人要经过漫长的等待,每次见面都伴随着眼泪、悔恨。而收到的每封家书,大家都是躲到一旁,边流泪边看。他现在能每天陪伴在家人身边,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使他感到无比幸福。他承诺在剩下的服刑时间会继续保持认真的态度服从管理,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积极参加社区劳动,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也告诫所有的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千万不要违反规定,自毁前程。
通过现场警示教育,有效震慑了部分心存侥幸、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有了这样的正反对比,使他们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今后一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吸取教训,服从监管规定,怀着感恩的心,早日回归社会,做守法公民。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 陈芊洁)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广西正在全区范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农村危房改造中确定对象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等问题,以确保广...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