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分别做出的广西花红金松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宜州仁信制药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广西花红金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广西宜州仁信制药有限公司,广西花红金松药业有限公司存续,广西宜州仁信制药有限公司依法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广西花红金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承继,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广西花红金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宜州仁信制药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新闻推荐
金城江讯
近日,金城江区国税局通过自治区爱卫办的验收,荣获“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该局把改善工作环境、提高...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