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燕 通讯员 郑伟) 据市工商局统计,全市共有2.6万余户企业需参加2015年度年报,截至1月30日,仅有436户企业通过广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申报年报,完成比例仅1.7%。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公示2015年度年报须在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超过2016年6月30日未年报公示或虚假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后仍未改正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等38个职能部门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失信企业(当事人)将受到联合惩戒,惩戒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旅行社经营、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饲料及兽药经营、食品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及娱乐场所经营等30多个重点领域。同时,违法信息均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作为企业的信用参考。
工商部门提醒,尚未公示年报的市场主体,务必在6月30日前完成2015年度的年报公示,以免因公示不及时导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新闻推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于2016年3月11日决定解散本公司,现向社会公告,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邱有文 电话:13823502400 广西文...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