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继承人未表态放弃房产亲属视为放弃合理吗
张先生问:我父亲过世后留下一套房屋,没有遗嘱。由于我之前未想好是否要继承,一直没有发表意见,现在我姐姐说我自动放弃了继承权,有这样的说法吗?
徐柱万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你姐姐说你放弃继承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小区物业服务差强人意怎样才能解除合同
张先生问:我是某小区业委会主任。最近,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令业主不太满意,我们想与物业解除合同。但是我们的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相关单方解除合同的条款,且该公司的服务也未达到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我们应该怎么办?
刘伯玲律师解答:业委会可以直接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因为从合同的本质上来说,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因此,业委会可以直接要求物业公司解除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时解除,物业公司不服的,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丈夫赠与他人财产妻子能否全额索回
陆女士问:我能否要求与丈夫关系特殊的女子全额返还丈夫赠与的财产?
刘伯玲律师解答: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共同财产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在夫妻关系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第三人接受您丈夫赠与的财产并没有付出相应的对价,不属于有偿取得,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全部无效,您可以要求“小三”全额返还丈夫赠与的财产。
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单位不处理怎么办
刘先生问:我被劳务公司派遣到现在的单位工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我发现我的劳动报酬明显低于同岗位其他员工。找单位多次协商无果,怎么办?
徐柱万律师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7月3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李剑广西万晖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法律业务。
下午刘晟广西横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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