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们都知道闯红灯是一种很严重的违章行为,一旦被抓就会直接记6分并且罚款。有车主就问到,那如果绿灯通行,与闯红灯的行人发生碰撞,这又算谁的责任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以上细则可以知道,如果是行人故意闯红灯碰撞机动车的,也就是俗称“碰瓷”,这种行为车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行人单纯闯红灯导致发生碰撞的,就算车主无责任,“出于保护弱者”的原因,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赔偿。
特殊情况下,如果因碰撞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那么车主则需要负次要责任;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有酒驾、毒驾等行为,则承担的责任要更多。
有的车主朋友就纳闷,为何我按交规正常行驶,发生事故了还要额外承担多余的责任赔偿。因为在与闯红灯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中,行人往往是承受伤害较大的一方。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就有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定,以保护弱势群体。
在发生碰撞事故后,车主赔偿如何划分?
1、如果车主没有投保交强险,车主就需要自己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所有钱;
2、如果车主投保了交强险,就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不够的部分再由车主自己赔偿,或者由投保的商业险进行赔偿;
3、如果车主有涉及酒驾、毒驾等行为,那么商业险是不赔的。
了解完以上这些,小编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平时上路时,就算是绿灯通行状态,也要时刻注意路面的状况,以免自己担上多余的责任。
(来源:平安产险广西)
新闻推荐
督查组深入了解医院分级诊疗执行情况。(陈郁摄)7月24日,自治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专项督查组到市二医院进行检查。当天,市二医院在门诊大门前设置了分级诊疗等涉及医改的宣传板报。督查组沿着门诊、文...
广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