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老伴因病无法表达如何立遗嘱
某女士:我和老伴有一套房,两个儿子。因为小儿子照顾我们多一些,我想立遗嘱把房子给小儿子。请问立遗嘱必须要公证吗?我老伴现在因病说不了话,也写不了字。
陈雄军律师解答:立遗嘱并非一定要公证。立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方式。其中,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的过程,并在遗嘱上签名;口头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情况危急时才可以,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录音遗嘱替代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是证明力最高的遗嘱,其他遗嘱都不能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处置他人的财产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你们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立遗嘱只能处理属于你的那一部分,你老伴的那一份,因其已经无法表达其自身意思,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妻子病逝用尽家中积蓄女婿还要赡养岳父母吗
陈先生问:我妻子是独生女,我们于2009年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妻子去年2月因病去世,为了给她治病我已经花光家里的所有积蓄。我的岳父母还健在,我是否有法定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
张焕东律师解答:法律鼓励女婿对岳父、岳母尽赡养义务。《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道德层面上讲,岳父母也是自己的父母,民间俗称“一个女婿半个儿”。另外,作为父亲,也应该通过自己的行动培养孩子的孝道。
8月22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李剑律师广西万晖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下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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