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李婷婷整理
李先生问:我和某项目承包公司签订电工组承包合同,负责项目电工施工作业,一名工人不幸触电身亡,需要赔偿几十万元,但是整个电工组劳务费仅有十几万元,无力赔偿,请问项目承包公司是否有赔偿责任?
周赵莲律师答:根据《建筑法》相关规定,你是自然人,不具有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你和项目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是无效合同。施工作业发生的工人触电身亡安全事故赔偿责任,应由你和项目承包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月28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李剑律师广西万晖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下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房屋买卖或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等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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