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宇峰)3月28日,记者从广西工商局获悉,区工商局开展珠宝玉石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区域为珠宝玉石销量较大的商场、市场、专卖店等,特别是未经许可的假冒加盟店和“傍名牌”销售点以及旅游景点周边的珠宝玉石店、工艺店。
针对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桂林市某珠宝店涉嫌抽奖骗局事件,在对涉事商家依法严惩的同时,从3月21日开始至5月25日,广西工商局部署开展珠宝玉石市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为珠宝玉石钻石贵金属商品,重点整治的区域为珠宝玉石销量较大的商场、市场、专卖店等,特别是未经许可的假冒加盟店和“傍名牌”销售点以及旅游景点周边的珠宝玉石店、工艺店。
重点查处的行为包括:无照经营行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故意不标明成分、含量,伪造鉴定证书,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无品牌产品经销授权许可、假冒加盟店和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有奖销售的形式误导或欺诈消费者,推销“质次价高”假冒伪劣珠宝首饰或工艺品的行为;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故意以“售出的金银珠宝饰品、金镶玉不得退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等“霸王条款”拒绝对消费者退换货行为。
广西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和完善赔偿先付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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