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 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 贺州市 河池市 来宾市 崇左市
地方网 > 广西 > 广西新闻 >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 (2018年5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来源:广西日报 2018-06-13 07:41   https://www.yybnet.net/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三届第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中的“加强宪法实施”修改为“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

二、将第二条中的“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三、将第三条中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修改为“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四、第四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三)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下列监察委员会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组织:

“(一)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六、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将该条中的“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参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确定”修改为“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参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确定”。

七、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将该条中的“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八、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宣誓人着装应当整洁得体,配发制式服装的宣誓人应当着制式服装。”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新闻推荐

为留果核做实验 一高校课题组召集师生吃800斤荔枝

师生们“扫光”800斤荔枝后直呼吃怕了本报讯6月10日,广西中医药大学一药剂学课题小组为收集荔枝核做实验,采购了800斤荔枝...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 (2018年5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