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君兰整理
被高楼落物砸中致伤,如何维权
陆女士问:今年3月,我骑电动自行车路过某小区时,车头突然被高空掉下的一个花盆砸中,我因此被摔伤,经两个月治疗共花去医药费约8万元。事发高楼共有25层,花盆不知是从哪层楼掉下来,更不知道是谁的花盆,我欲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医药费等费用,该如何维权?
麦鹰雄律师解答:花盆从高楼上掉下导致你摔伤住院治疗后果,属于受到不明的坠落物损害的行为,且难于确定该花盆是哪层楼房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除非所有25层楼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该坠下花盆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否则你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所有25层楼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为被告,主张医药费等费用的经济补偿,所有25层楼的被告向你承担相应的补偿份额后,如果日后发现真正的花盆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的,可以另案向法院起诉追偿。
监督维修不到位致车损要赔偿
李先生问:我在某公司从事汽车技术维修主管工作,今年1月我同时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兼职销售主管工作。我在一次监督公司员工陈某对宝马小轿车刹车系统维修工作过程中不够细致,致使宝马司机梁某开车回家途中因刹车失灵,翻入路边三米深的水沟,梁某被医院诊断为轻微伤,小轿车基本报废,经有关鉴定机构鉴定,小轿车损毁价值为70万元。梁某向法院起诉公司赔偿,经法院调解,公司向梁某赔偿65万元。公司赔偿后另案向法院起诉我和汽车销售公司共同赔偿65万元,请问汽车维修公司诉求合法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你在某汽车维修公司从事汽车技术维修主管工作的劳动期间内,同时在某汽车销售公司从事汽车销售主管工作。在工作期间,你对汽车维修监督工作不够细致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属于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法定情形,应当由你和汽车销售公司向汽车维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汽车维修公司的诉求合法。
7月10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马文涛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婚姻家庭纠纷、公司法律事务、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纠纷等法律业务。联系电话:13207711934
下午刘翠连广西全德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庭类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业务。
联系电话:1807818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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