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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房改办提醒,未经批准而向社会销售的房改房属违规 违规买卖房改房 涉事方都要担责

来源:南国早报 2018-08-13 16:27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2018年7月13日及4月8日(右)的报道版面。

关注房改房纠纷之说法篇

南国早报记者程浩楠

说起房改房纠纷,其实不止自治区疾控中心危旧房改住房项目这一起,仅今年以来,本报就曾报道过多起:广西一学校将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的剩余房源意向调剂给其他单位员工,不料中途出现变故,房源资格重新收回抽签,引起购房者不满(详见本报2018年7月13日A5版报道);南宁市大学路区直某单位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一些购房者不具备购买资格,却交了定金及所谓的项目咨询费,结果陷入房没买到钱难退的境地(详见本报2018年4月8日A5版报道)。那么,出现这类问题后,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谁又该承担相应责任?

1执法行动

涉事房地产中介被立案调查

对于一些房改房项目销售违规问题,房产监察执法部门一直予以严肃处理。2016年10月28日,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2016年度房地产中介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中,位于南宁市大学路区直某单位的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房屋销售问题被点名,为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委托代理机构广西中沃房地产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

2017年5月4日,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自治区疾控中心的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面向社会销售,代建商广西兆邦置业集团公司(下简称兆邦公司)以合作投资名义收取投资款,代理商广西梦江南有限投资公司(下简称梦江南公司)收取咨询服务费。“梦江南公司涉嫌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房地产监察部门对其开具《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接受行政执法调查。”

2018年7月25日,梦江南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只是依照法律法规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后,他们就停止了这项服务。

房产监察执法人员提醒购房者,政策性住房在管理上非常严格,在没有取得准购资格的情况下购买房改房,是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其权利将得不到保障。

2部门回应

未经批准向社会销售属违规

关于自治区疾控中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有关问题,8月6日,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区直房改办)对记者表示,自治区疾控中心汇春路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新建住房,所有未报经区直房改部门批准而由代建商兆邦公司向社会自行销售的非还建住房行为都属于违规违纪行为,必须依法依规给予纠正。该项目属于区直单位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在前期操作中,存在“不符合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政策规定”的地方,项目建设单位自治区疾控中心已根据政策规定和要求作出相应整改,区直房改办将继续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住房建设和供应的相关工作。

针对广西一学校将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的剩余房源意向调剂问题,今年3月27日,区直房改办也给涉事学校下达了《关于督促做好危旧房改住房调剂供应工作的函》,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违规供应的房源,要及时启动清退整改程序。

另外,区直房改办表示,当前,一些购房者由于不了解或片面理解政策,或受到代建单位、中介机构的误导,导致违规购买政策性住房。由于这类行为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最终都无法向购房人员提供住房,导致资金损失,产生各种纠纷。针对此类问题,区直房改办曾于今年5月4日和5月11日两次在南国早报刊登通告提醒。

此外,区直房改办还特别提醒,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新建住房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自治区和区直有关政策文件对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对项目非还建住房的供应顺序、对象和条件有严格规定,并对建设单位在供应本单位无房和住房未达标户后的剩余非还建住房的调剂供应工作做了要求。建设单位职工购房后有剩余房源的,由本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调剂,严禁违规调剂建设单位职工购房后的剩余住房。

3律师说法

相关各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作为政策性住房的房改房申购有严格政策规定,必须依据规定的流程审批才能取得合法合规的购房资格。区直房改办指出,未经区直房改部门批准同意取得购房名额和取得《准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调剂分配或委托任何方面出售购房指标或签订售房合同,均属于违规禁止行为,其所签订的任何形式的购房合同,区直房改部门一律不予认可,涉及建设单位违规操作的一律按规定报纪检部门查处。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凯中也表示,房改房项目属地方政策性福利项目,应按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运作、执行。出现目前这种情况,建设单位、代建公司及购房者均有相应的责任。具体到自治区疾控中心的房改房项目来说,因与政策冲突,自治区疾控中心与兆邦公司的补充协议关于将不少于30套新建非还建住房交由兆邦公司对外销售等相关问题的约定无效。

刘凯中认为,对由于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给双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兆邦公司与购房者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名为合作建房协议书)无效,兆邦公司应偿还购房款给购房者,并对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代理商梦江南公司应偿还全部咨询费给购房者。各方就退款或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无果的,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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