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广西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如果对体检结论存疑,可申请复检,甚至终检。
据介绍,本次高考体检均由当地招生考试院(办),统一安排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须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不在指定医疗机构体检的结论,均视为无效。同时,考生的“既往病史”一栏,要详细准确填写既往病史情况,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如入学后发现考生故意隐瞒既往病史,录取学校有权按本校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各医疗机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师,需按规定填写结论。体检表中考生的裸眼视力、身高、体重等体检项目,除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具体数值外,还须用黑色签字笔将相应的信息方框涂黑,所涂黑的信息框必须与填写的数值一致;色觉、眼病、嗅觉、是否口吃等项目,要根据体检结论将相应的信息方框涂黑,其中色觉和眼病体检结果不正常的,须在“其他”项用文字填写具体情况。
各地体检工作(含复检工作)将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报名所在地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还可以于2019年4月12日前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申请终检。没有按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则不得直接申请终检。
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五个项目,不在终检医院安排终检,对于这五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按复检申请流程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作为相应项目的最终体检结果。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全区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终检时间安排在2019年5月上旬进行。
值得提醒考生的是,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复查结果为“阴性”、“无异常”或“脂肪肝”者,该项体检结论认定为合格。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按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体检终检申请程序申请,终检项目为肝CT检查。申请复检、终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终检结果为准。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标准40IU/L)2倍以上(含2倍),但没有参加复检的考生,招生院校可以根据本院校、专业健康要求不予录取。
体检结果(包括复检、终检结论),可于2019年5月30日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
今报记者罗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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