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观察
□广西罗志华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的公告,拟取消21项保健功能,如改善皮肤油分、促进生长发育、抑制肿瘤、单项调节免疫、预防脂溢性脱发、促进肠蠕动、预防青少年近视、减少皮脂腺分泌、减少皱纹等。(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民众之所以容易受到保健品的误导,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些保健品宣传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以至于很多人将保健品当作药品来食用,甚至只吃保健品不吃药品,导致疾病恶化。因此,减少保健品的危害,一个重要的办法就是制止夸大宣传。
《广告法》第18条规定,保健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保健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根据这一条来判断,这次拟取消的21项保健功能,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这些功能从一开始就应该取消,如今只是纠偏而已。
其实,部分保健品所宣传的其他一些功能,或许并没有公开宣称预防和治疗功能,却暗示了某种功能,或者与药品在功能方面进行比较。按照《广告法》,这种广告也是不允许的,同样应该受到禁止。
比如,有些功能虽然带有“辅助”字样,但辅助降血脂仍应该定性为宣扬降血脂,这些功能也应该直接取消。更有一些广告用语连“辅助”字样都没有,仍然给人留下可以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印象。由此看来,取消保健品功能的力度理应更大一些,至少应该将暗示预防和治疗的功能涵盖在内。
进一步而言,保健品宣称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广告当中,更存在于日常推广和销售现场,取消这些功能不仅要针对广告,更应该针对日常推销活动。否则,即使保健品广告再正规,夸大宣传仍可能广泛存在。
保健品与药品之间的界线不清,是保健品打着药品的旗号来欺骗顾客的一大根源。我国有食药同源的传统,也广泛存在保健品广告刻意宣传与误导。传统所形成的观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正因如此,更需要在保健品广告和销售等方面划出清晰的界线,惟如此,“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观念方能深入人心,成为阻断保健品欺诈的坚实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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